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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光讲坛第5讲---包伟民:宋代乡村制度研究漫谈 |
作者:lqx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6-09 11:00:00 |
2018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唐宋史中心主任、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国家级人才、南昌大学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包伟民,在南昌大学人文楼学生活动中心进行了题为《宋代乡村制度研究漫谈》的学术讲座,南昌大学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黄志繁教授主持。
包伟民教授先简要谈论其学术研究的经历由此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宋代乡村制度研究漫谈》。接着,包教授就“乡村制度”的研究作了简单的学术史回顾,罗列出一些代表性的论著,并强调要注意阅读海外学者的研究成果。面对累累硕果,应该如何寻找突破口呢?包教授指出,学术史与历史记载的交叉点,往往可以是一个新议题的起点。而阅读历史文献,应该从“平面”走向“立体”,对传世文献记载的解读,不能停留于文字表面,而必须透过文字,探寻其背后的信息,就是要发掘言论背后的目的。随后,包教授举例讲解。
第一,目前学术界关于宋代农村基层管理制度演变过程的一般认识是“乡里——乡管——乡都”,但是,超过八成的存世地方志所记载的宋元时期的乡村基层组织的体系是“乡——里”,这一“主题记载”对于研究宋代乡村基层组织的真实面貌是不可回避的。第二,宋元时期,“坊”具有多重含义,坊区、坊额、牌坊等,但是,宋元地方志记载城区,绝大多数以“坊”为中心,街道衢巷似乎没有任何地位,造成这种书写方式的原因何在?第三,存世地方志关于“乡村”的记述极其复杂,区划名称有乡、村、都、保、管、坊、耆和团等多种,而要准确地重构关于近古时期乡里组织的史实必须将这些复杂的文献记载梳理清楚。 最后,包教授还进一步谈论了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包教授对如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及解读材料的详细讲述使在场的师生们深受启发。在提问环节中,包教授认真解答了在场的师生们提出的有关“乡里制度”“坊市”的变化等问题。 (杨芳芳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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