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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驻访学者---谢志民:晚清民国时期的法律教育——以江西为例 |
作者:067159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1-09 09:14:11 |
2018年12月27日晚,华东政法大学博士、赣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南昌大学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2018年第2期青年驻访学者谢志民,在南昌大学人文楼A252做了题为《晚清民国时期的法律教育——以江西为例》的学术讲座。
谢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他在档案馆搜集档案资料的情况,展示了他所拍摄的广丰县敌伪人员资料汇编、九江海关资料汇编、敌伪江西省各级司法人员资料与下落等,进而讲到自己整理资料的经验,他表示平时会将搜集到的重要资料输入电子文档做好记录,他认为这样撰写论文和专著时易于查询自己所需要的内容,希望这种学习方法也能够对同学们日后的研究有所启发。
讲座中,谢老师讲到清末民国很多政要名流是法学出身,法学毕业生占当时全部毕业生的比例非常高,所以研究民国法律教育非常有意义。但是研究法律教育,首先要理解法学的含义,中国古代没有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教育,“法学”二字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南齐书》中“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然而这里的“法学”并非近代法学的含义。近代意义的法学,是由日本传入中国的,后来随着洋务运动的兴办,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和制度也随之不断输入,推动了清末新式法学教学,进而催生了近代法学,培养了众多法律人才。
接着谢老师介绍,这一时期的法律教育起初不是政府自己培养,而是出国学习法学。归国后,这些法科留学生和留美幼童在中国近代的立法、司法、行政、法学研究与教育、政治等领域都曾叱咤风云,做出了不少贡献。随后谢老师也从近代法律教育的开端、法律学院的创办与发展、清末民初的法政学堂这三方面总结概括了本土法律教育。 最后,谢老师将他所搜集的晚清民国江西的法律教育资料进行了分享,同学们获益良多。 撰稿:郭晴 照片:何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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