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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驻访学者读书会--李晓龙:从开中到纲法:《明史·盐法》导读 |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2-16 11:12:24 |
2021年12月13日晚19:00,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2021第一期青年驻访学者、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晓龙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人文楼A255开展了题为《从开中到纲法:<明史·盐法>导读》的读书会。读书会由历史学系讲师黄凯凯博士主持,南昌大学相关专业师生参加了此次读书会。
读书会伊始,李老师就《明史》编撰的史料来源之一——《明实录》的纂修展开讲解,并结合《明会典》所记载的实录纂修程序以及明朝不同时期实录纂修受到的多个政治事件展开讲述。李老师指出,纂修实录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非超然的学术活动;实录除了带有纂修官的偏见外,还有来自政治的影响。而受到多番影响的实录纂修,势必会出现“史源”的失真与偏差。
随后,李老师以“史臣据实纂录备载,正无庸草野书生私行存记”的《明史》纂修记载,对《明史》纂修过程中所体现的“清朝政府官方的正统观念、论证清王朝的合理性”展开讲述。例如:对于《明史》的具体贡献,清代官书记载多隐晦不言;由于《明史》编撰者是抱着“以任故国之史事报故国”的心态来修撰《明史》,再加上万斯同、潘耒等人与黄宗羲、顾炎武有直接的学术渊源,因此在史学功用上,更加注重经世致用,以探究一代治乱兴衰,总结明亡历史教训。 其后,李老师对《明史·盐法》记载进行概览讲述,首先对开中法的确立进行了阐释,开中法的程序为报中、守支、市易,即商人按照榜文要求的开中项目,将军需物资供应驻军,而以从官府领取盐引作为交换条件;商人完成报中任务后,凭引到指定盐场守候到盐场(灶户交盐的)盐仓支盐;商人将盐投入销售市场,并转化为盈利的商业活动,销售必须载指定范围。随后介绍了“商屯”“当地收购”“军官手中收购”等商人准备粮食的方法及其经营过程。然而,文本的记载掩盖了开中法实际施行中出现的严峻问题,例如“势豪占中与盐商苦于守支”“存积与常股”等。开中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困境,在一定时期内引起河盐的推行,然而河盐施行不仅未达到挽救边商的预期效果,反而进一步造成边商的困境,形成内商、边商俱困的局面。而由于“势要占中”“余盐开卖”等多般实践过程出现的问题,明政府在万历年间便实施了“纲法”,以取代开中法。
最后,李老师带领同学们共同研读《明史·盐法》。李老师认为,历史研究中势必要遵循回归文本的生成逻辑和生成过程解读文本;透过人事看制度,将制度放回所在的历史脉络中去理解;换个视角看问题,“尽信书不如无书”。 在读书会结束前,李老师还热情解答了师生的提问,广大师生都从中获益匪浅。 图文:刘翔运 编辑:上官仁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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