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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光讲坛第19讲--方志远:明朝百年:社会进步与社会问题
作者: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2-22 10:00:18

2019年1219日下午,江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历史学会理事、中国明史学会顾问方志远教授,在南昌大学人文楼B230-3进行了题为《明朝百年:社会进步与社会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黄志繁教授主持,人文学院副院长、历史学系主任张芳霖教授,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副院长邹锦良副教授及相关专业师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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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方教授从孟森教授对汉、明两代的评论入手。其后,他将明代百年的社会发展过程分为三段:第一阶段从洪武至正统时期(公元1368年—1449年,即明朝的前80年),第二阶段为正统至成化时期(公元1436年—1487年,共50年左右,距明朝建国约70-120年),第三阶段为成化至正德时期(公元1465年—1521年,60年,距明朝开国约100-150年)。同时,他对三段社会发展进行了阐述,他认为明代初期属严峻冷酷的时期。“仕途”或“官本位”成了民众公认、国家倡导的最基本的社会价值标准。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明初有两位军事统帅转变为君主,这就使得其高压的政治环境更长一些。其次,自正统开始,明代严峻冷酷的政治气氛开始化解。于是出现了第二种价值标准——财富,商人地位开始有所上升。最后,历史迈入成化时代,随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文化消费的需求逐渐加强,人们对精神的享受有了更多追求,于是,第三种价值体系开始出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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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对明代百年的历史进程进行了反思,认为我们必须用现代的眼光来剖析当代的问题,必须吸收当代人类的全部智慧,坚定不移、锲而不舍地推进民主与法制。制定出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方针和政策,不断化解和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讲座最后,他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在场师生都从中获益匪浅。

图文:何川

编辑:上官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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